時間:2019-01-30 10:03
來源:南京市政府網站
全面推進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綜合考慮污染治理成本、環境資源稀缺程度、區域經濟發展等因素,并結合排污權期限及貼現率合理制定排污權有償使用價格,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作用。(市生態環境局、市稅務局牽頭,市交通運輸局、工信局配合)
建立高污染、高耗能、低產出企業執行差別化電價、水價政策的動態調整機制,對限制類、淘汰類企業大幅提高電價。(市發改委牽頭,市財政局、工信局、生態環境局配合)
制定車船和作業機械使用清潔能源和“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激勵政策。(市財政局牽頭,市發改委、交通運輸局、工信局、生態環境局、建委配合)
(八)加強基礎能力建設
51.提升大氣環境監測監控能力。積極爭取優化調整國控、省控空氣質量監測站點,開展物聯網加密監測試點,加強區、街鎮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網絡建設,2019年底前,實現區、街鎮監測站點全覆蓋,并與國家和省數據直聯。國家級新區、經開區、高新區、重點工業園區及港口設置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站點。2018年,各區、街鎮布設降塵量監測點位。臭氧污染嚴重的區要開展環境空氣VOCs監測,應配備VOCs監測分析儀,具備對環境空氣臭氧前驅物、重點大氣污染源的VOCs進行監督監測能力。(市生態環境局、財政局按各自職責負責)
52.加強工業園區監管能力建設。工業園區要建立與環境質量監測、環境空氣異味監測要求相適應的監測能力,實行網格化監測。根據周邊區域大氣環境以及污染源排放特點,確定園區特征污染物。在園區內、園區邊界、重點企業廠界、周邊環境敏感目標處,建成園區大氣污染預防預警監控點。園區環保基礎設施安裝視頻監控、在線工況監控、污染物在線監測等。園區建立統一的“一園一檔環境信息管理平臺”。強化企業用電設備荷載監控,對實施應急減排的企業相關生產線、工序和設備限停產情況進行全面監控。(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工信局、發改委配合)
53.強化重點污染源自動監控體系建設。排氣口高度超過45米的高架源,以及VOCs排放重點源,納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督促企業安裝煙氣排放自動監控設施,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其他企業逐步配備自動監測設備或便攜式VOCs檢測儀。建設大氣污染源排放動態管理平臺和跟蹤評估系統,完善污染源監測平臺建設,為污染防治、執法檢查、減排評估等提供支撐。(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54.加強移動源排放監管能力建設。建設完善遙感監測網絡、定期排放檢驗機構國家—省—市三級聯網,確保監控數據實時、穩定傳輸。2019年,完成10個固定式和1個移動式遙測點建設。(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等配合)
構建重型柴油車車載診斷系統遠程監控系統,強化現場路檢路查和停放地監督抽測。2020年1月1日起,將未安裝遠程在線監控的重型柴油貨車列入重點監管對象。推進工程機械安裝實時定位和排放監控裝置,建設排放監控平臺,2020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市生態環境局、公安局牽頭,交通運輸局等配合)
55.強化監測數據質量控制。加強對環境監測和運維機構的監管,建立質控考核與實驗室比對、第三方質控、信譽評級等機制,健全環境監測量值傳遞溯源體系,建立“誰出數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的責任追溯制度。開展環境監測數據質量監督檢查專項行動,嚴厲懲處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56.強化科技基礎支撐。開展大氣重污染成因、重污染積累與天氣過程雙向反饋機制、重點行業與污染物排放管控技術等科技攻堅。加強區域性臭氧形成機理與控制路徑研究,深化VOCs全過程控制及監管技術研發。常態化大氣污染物排放清單工作,完成PM2.5及VOCs源解析工作,形成污染動態溯源的基礎能力,深化PM2.5及臭氧污染成因及控制對策研究。開展氨排放與控制技術研究。(市科技局、生態環境局牽頭,市氣象局配合)
57.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堅決打擊各類環境違法犯罪行為,有力維護環境秩序,為環境守法企業營造更加公平的競爭環境。加強基層環境執法能力建設,提高環保規范和精準執法水平。加強生態環境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加強限制生產、停產整治企業復產監督檢查。加強公安機關生態環境犯罪偵查機構隊伍建設。構建完備的各級專業偵查體系。(市生態環境局、市公安局按各自職責負責)
開展在用車超標排放聯合執法。建立完善環保部門檢測、公安交管部門處罰、交通運輸部門監督維修的聯合監管機制。嚴厲打擊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尾氣檢測弄虛作假、屏蔽和修改車輛環保監控參數等違法行為。(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公安局、交通運輸局、工信局、市場監督管理局配合)
加強對油品制售企業的質量監督管理。嚴厲打擊生產、銷售、使用不合格油品和車用尿素行為,禁止以化工原料名義出售調和油組分,禁止以化工原料勾兌調和油,嚴禁運輸企業儲存使用非標油,堅決取締黑加油站點。加強柴油和車用尿素質量監督抽查,及時查處違法行為,基本消除違法生產、銷售假劣油品現象。(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牽頭,市工信局、商務局、生態環境局、公安局、交通運輸局配合)
強化執法人員培訓與考核,充分利用無人機、紅外遙感、便攜采樣分析、大數據平臺等先進技術,提升執法監管能力。(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有關部門要根據本方案要求,按照管發展的管環保、管生產的管環保、管行業的管環保原則,進一步細化分工任務,制定配套政策措施,落實“一崗雙責”。各級政府要把打贏藍天保衛戰放在重要位置,主要領導是本行政區域第一責任人,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實施方案和年度計劃,細化分解目標任務,科學安排指標進度,防止脫離實際層層加碼,要確保各項工作有力有序完成。建立完善“網格長”制度,壓實各方責任,層層抓落實。(江北新區、各區(園)、市各有關部門負責)
(二)嚴格考核問責。構建以空氣質量改善為核心的量化考核體系。將打贏藍天保衛戰目標任務完成情況作為重要內容,納入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做好考核結果應用。把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完成情況作為領導干部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制定量化考核辦法、量化問責辦法。考核不合格的區(園區),應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檢查。發現篡改、偽造監測數據的,考核結果直接認定為不合格,并依紀依法追究責任。對任務完成不到位,不作為、慢作為、不擔當、不碰硬,甚至失職失責的,依法依規依紀嚴肅問責。對打贏藍天保衛戰工作中涌現出的先進典型予以表彰獎勵。(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市生態環境局牽頭)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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