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06-20 10:08
來源:麗水市生態環境局
(一)加強組織領導繼續強化麗水市清潔空氣行動領導小組職責,統籌協調工作機制,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是重點區域大氣污染防治的責任主體。由各級清潔空氣行動領導小組牽頭,發改、經信、建委、城管、公安、環保、交通、農業、氣象等大氣34污染防治重要部門共同參與,完善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運作制度,實施市相關職能部門、各區(縣、市、管委會)一把手負責制和法定責任制,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制度。(市級各相關部門負責)
(二)完善管理制度創新環境監管機制,強化地方政府環境管理主體責任,建立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網格化環境監管模式。修訂、完善大氣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強化應急保障措施落實,將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納入市縣政府應急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體系。鞏固重大活動大氣保障成果和經驗,完善重大活動區域環境空氣質量共保的聯防聯控工作機制。積極與周邊地市加強應對重污染天氣的區域協作,提高跨區域大氣污染應急聯動、協作處置的能力。各地也要結合實際,建立重污染天氣防治跨區域聯防聯控機制。加快完善地方標準體系,制定麗水市典型特色行業的排放標準,在重點區域、重點行業治理中發揮標準引領、標準倒逼的作用。全面推行排污許可證制度改革,完善區域重點大氣污染物排放指標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啟動揮發性有機物排污收費。(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級各相關部門等參與)
(三)嚴格監管執法積極開展各類執法檢查,始終保持打擊各類環境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嚴格貫徹實施新環保法、新修訂的大氣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和麗水市大氣污染防治行動實施細則,嚴格執行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通過按日計罰、35責令停產、恢復原狀、公益訴訟、污染損害賠償等手段強化威懾大氣污染違法行為。各地對未完成整治的企業,要從新項目準入、排污許可證核發、各類評優及資金補助等各方面予以制約;對拒不執行責令停產、停業、關閉或者停產整治等決定繼續違法生產的企業,要依法予以強制執行;對涉嫌環境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斷強化區域聯動執法、部門聯合執法、綜合執法、區縣交叉執法等工作機制,深入實施排污費改稅工作,嚴格實施環境稅制度,加大環境稅征收力度。(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級各相關部門等參與)
(四)加大資金投入建立政府、企業、社會多元化投資機制,拓寬融資渠道。加大對大氣污染防治的財政支持力度,并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積極引導各類社會資本參與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構建多元化投融資機制,為大氣污染防治提供保障。各級政府要安排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積極爭取國家和省專項資金;加大對結構調整、工業企業污染治理、機動車清潔能源替代、船舶及非道路移動機械治理等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工作的財政支持力度;采取差別化方式,對治理力度大、治理進程快的區域,在專項資金扶持上予以適度傾斜;加強對專項資金使用的績效評價和項目后續管理,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深入實施大氣污染物排放指標有償使用和排污權交易制度,探索、實施排污權抵押融資模式,引導銀行等金融機構加大對大氣污染防治項目的信貸支持;加大信息公開,深入實施綠色信貸和綠色證券政策,將企業環境信息納入征信系36統,嚴格限制環境違法企業貸款和上市融資;積極引導、鼓勵和支持社會資金以獨資、合資、承包、租賃、拍賣、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不同形式參與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督局牽頭,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麗水銀監局等參與)
(五)實施考核評估堅持突出區域大氣環境質量改善為導向,市政府與各縣(市、區)政府簽訂目標責任書,各級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大氣環境質量負總責,要將目標任務層層分解落實到各級各部門。嚴格實施《環境空氣質量管理考核辦法》,構建以環境質量改善為核心的目標責任考核體系,考核結果作為當地政府領導班子政績評價的重要依據,并與建設項目審批以及財政資金獎懲結合,考核結果向社會公開,接受公眾監督。市政府對推進工作不力,沒有完成階段性任務的縣(市、區)政府負責人實行約談制度。鼓勵各地各部門在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中勇于突破、善于創新,對改善環境空氣質量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通報表揚。(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委組織部等參與)
(六)強化科技支撐積極引導政府部門、科研機構、社會團體開展重點污染源生產工藝及污染治理等關鍵技術的研發和應用示范。加強區域大氣復合污染特征、形成機制、來源分析、健康影響、大氣污染預報和治理技術等方面的研究。每兩年實施一次污染源解析及大氣污染源清單更新。開展大氣重污染監控及預37警技術體系研究,提高對持續污染天氣預報預警能力,形成精準化空氣質量預報模式和重污染分級預警體系。構建環境空氣質量監測大數據平臺,逐步構建重污染天氣應急與大氣污染治理綜合決策大數據技術應用系統。研制揮發性有機物源頭控制、過程控制技術和裝備,通過技術示范,帶動揮發性有機物控制技術在相關行業的應用和推廣。(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級各有關部門參與)
(七)動員社會參與開展廣泛的環境宣傳教育活動,充分利用世界環境日等重大環境紀念日宣傳平臺,普及大氣環境保護知識,全面提升全民環境意識,不斷增強公眾參與環境保護的能力。加強信息公開、暢通舉報渠道,創設有利于公眾參與監督的各種載體。充分發揮新聞媒體在大氣環境保護中的作用,積極宣傳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的重要性、緊迫性及采取的政策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宣傳先進典型,加強輿論監督,為改善大氣環境質量營造良好的氛圍。加強對環保社會組織、志愿者服務隊伍的扶持,強化民間環保隊伍建設,積極引導環保社會組織、志愿者服務力量參與大氣污染防治的監督。引導公眾從自身做起、從點滴做起,形成文明、節約、綠色的消費方式和生活習慣,共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級各有關部門參與)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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