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01-11 13:48
來源:泰州市人民政府
近日,泰州市人民政府印發了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全文如下:
市政府關于印發泰州市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區)人民政府,泰州醫藥高新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泰州市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第2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泰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4日
(此件公開發布)
泰州市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
為加快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根據國務院《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和省政府《江蘇省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堅持全民共治、源頭防治、標本兼治,持續開展大氣污染防治行動,綜合運用經濟、法律、技術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大力調整優化產業結構、能源結構、運輸結構和用地結構,強化區域聯防聯控,狠抓秋冬季污染治理,統籌兼顧、系統謀劃、精準施策,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實現環境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多贏。
(二)目標指標。經過三年努力,大幅減少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協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進一步明顯降低細顆粒物(PM2.5)濃度,逐步消除重污染天,切實改善環境空氣質量,增強人民群眾的藍天幸福感。
到2020年,全面完成“十三五”約束性指標。全市PM2.5濃度比2015年下降22%以上,PM2.5平均濃度降至47微克/立方米,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達到74.2%,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放總量均比2015年下降22%以上。
二、調整產業結構,推進產業綠色發展
(三)優化產業布局。2018年,完成全市“三線一單”(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環境準入負面清單)編制工作,細化單元、精確到每個鎮街(園區),為優化發展布局、推動產業結構調整提供科學指南。明確禁止和限制發展的行業、生產工藝和產業目錄,嚴格執行國家、省以及泰州市產業結構指導目錄,各市(區)可根據空氣質量改善需求制定更嚴格的產業準入門檻。積極推行區域、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新建、改建、擴建鋼鐵、石化、化工、建材、有色等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應當滿足區域、規劃環評要求,其中化工、鋼鐵和煤電項目應當符合省相關行業環境準入和排放標準。積極參與省環境政策和制度集成改革試點,放大政策扶持和改革集成效應。(牽頭單位:市環保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經信委、國土局、行政審批局,各市(區)人民政府、泰州醫藥高新區管委會負責落實。以下均需各市(區)人民政府、泰州醫藥高新區管委會落實,不再列出)
加大區域產業布局調整力度。全市已明確的退城企業,應當明確時間表,逾期不退城的堅決予以停產。到2022年,梅蘭化工集團有限公司、泰州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化工、石化生產項目退城入園。(牽頭單位:市經信委;責任單位:市環保局、發改委、安監局、行政審批局)
規范涉化行業發展,實施壓減、轉移、改造和提升計劃,嚴禁在長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線、清水通道1公里范圍內新建化工企業。切實推進化工產業結構轉型升級,大幅淘汰落后化工產能,重點實施先進、高效、綠色化工項目。禁止新增化工園區,嚴格執行江蘇省化工園區規范發展綜合評價指標體系,根據評價結果對園區進行分類整合、改造提升、壓減淘汰。(牽頭單位:市經信委;責任單位:市發改委、環保局、行政審批局)
(四)嚴控“兩高”行業產能。嚴禁新增鋼鐵、鑄造和水泥等產能;嚴格執行鋼鐵、水泥等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牽頭單位:市經信委、發改委;責任單位:市環保局、行政審批局)
加大鑄造、建材等產能壓減力度。燒結磚瓦行業僅保留年產量3000萬塊以上的隧道窯生產線,人造板加工行業僅保留1萬立方米/年以上的生產線。嚴防“地條鋼”死灰復燃和已化解過剩產能復產。(牽頭單位:市發改委、經信委;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工商局、質監局)
(五)強化“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全面開展“散亂污”企業及集群綜合整治行動。根據產業政策、產業布局規劃,以及土地、環保、質量、安全、能耗等要求,落實省“散亂污”企業及集群整治工作要求。實行拉網式排查和清單式、臺賬式、網格化管理,2018年完成摸底排查工作。(牽頭單位:市環保局;責任單位:市經信委、發改委、國土局、工商局、質監局、安監局)
2019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任務,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則,實施分類處置。列入關停取締類的,基本做到“兩斷三清”,依法注銷相關生產許可;列入整合搬遷類的,遷入工業園區并實施升級改造。(牽頭單位:市經信委;責任單位:市環保局、發改委、國土局、工商局、質監局、安監局)
“散亂污”企業列入升級改造類的,樹立行業標桿,實施清潔生產技術改造。建立“散亂污”企業動態管理機制,堅決杜絕“散亂污”企業項目建設和已取締的“散亂污”企業異地轉移、死灰復燃。(牽頭單位:市環保局;責任單位:市經信委、發改委、國土局、工商局、質監局、安監局)
(六)深化工業污染治理。持續推進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加大超標處罰和聯合懲戒力度,未達標排放的企業一律依法停產整治。落實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業排放許可制度,2020年底前完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規定的行業許可證核發。繼續推行“專家治廠、科學治污”,引導企業將環境污染治理向專業性、高效性發展,進一步強化企業環境意識、規范企業環境行為、提升企業環境管理水平,努力從源頭上削減污染物的產生和排放,推動全市環境管理水平穩步提升。(牽頭單位:市環保局)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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