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09-27 10:18
來源:汕頭政府網
日前,廣東汕頭印發《汕頭市打贏藍天保衛戰實施方案(2019—2020年)》。方案要求,根據新修訂的廣東省《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實施工業鍋爐治理。2019年底前,推進鍋爐(含企業自備電站)綜合整治。2020年底前,完成生物質成型燃料鍋爐專項整治工作;按國家要求淘汰每小時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未實行清潔能源改造的每小時35蒸噸及以上燃煤鍋爐(含企業自備電站),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或自主選擇關停。未穩定達標排放的燃氣鍋爐要實施低氮改造,確保穩定達標排放。全文如下:
汕頭市打贏藍天保衛戰實施方案(2019—2020年)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打贏藍天保衛戰,改善我市環境空氣質量,根據《廣東省打贏藍天保衛戰實施方案(2018—2020年)》,結合《汕頭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要求,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要求,按照廣東省生態環境廳工作部署及《廣東省打贏藍天保衛戰實施方案(2018—2020年)》要求,堅持新發展理念,從全民共治、源頭防治、標本兼治多方面,同時開展大氣污染防治行動,綜合考慮運用經濟、法律、技術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大力調整優化產業結構、能源結構、運輸結構,深化各類污染源治理,強化區域聯防聯控,統籌兼顧、系統謀劃、精準施治,打贏藍天保衛戰,實現環境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多贏。
(二)目標指標。到2020年,全市AQI指數達標率保持95%以上,PM2.5控制在29微克/立方米以內,PM10控制在49微克/立方米以內,二氧化氮(NO2)年平均濃度控制在21微克/立方米以內,臭氧(O3)年平均濃度控制在160微克/立方米以內。
實施多污染物協同減排,到2020年,全市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和揮發性有機物(VOCs)等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比2015年分別下降10.0%、9.0%和28.9%。
二、工作任務
為進一步推進我市環境空氣質量的持續改善,確保全面穩定達標,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我市需持續做好以下工作。
(一)升級產業結構,推動產業綠色轉型
1.制定實施準入清單。
完成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環境準入清單編制工作,明確禁止和限制發展的行業、生產工藝和產業目錄。積極推行區域、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新、改、擴建石化、化工、建材、有色等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應滿足區域、規劃環評要求。新、改、擴建涉及大宗物料運輸的建設項目,引導采用公路運輸以外的方式運輸。
(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資源局等參與,各區(縣)人民政府負責落實。以下工作內容均需各區(縣)人民政府落實,不再列出)
嚴格執行省修訂完善的高耗能、高污染和資源型行業準入條件。城市建成區原則上不再新建每小時35蒸噸以下燃煤鍋爐。推進65蒸噸/小時及以上燃煤鍋爐實施超低排放改造。
(市發展改革局、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參與)
2.嚴控高污染高排放行業產能。
全面落實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6部委《關于利用綜合標準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退出的指導意見》,制訂實施年度推動落后產能退出工作方案,嚴格質量、環保、能耗、安全、技術方面的常態化執法和強制性標準實施,促進一批落后產能依法依規關停退出。重點查清造紙、印染、火電等及其他涉VOCs排放行業能耗、環保達不到標準的企業。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局牽頭,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參與)
堅決關停環保、能耗、安全等不達標的30萬千瓦以下煤電機組,及時退役服役期滿煤電機組,推進運行時間長的煤電機組提前退役。對于關停機組的裝機容量、煤炭消費量和污染物排放量指標,允許進行交易或置換,可統籌安排建設等容量超低排放燃煤機組。
(市發展改革局牽頭,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參與)
3.清理退出重點區域污染企業。
加快城市建成區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或關閉退出,結合安全生產、生態環境、產業政策等要求制訂污染企業退出計劃,明確時間表和任務單,加大現有化工企業整治力度。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局、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市生態環境局等參與)
4.深化重點行業企業清潔生產。
將VOCs省級、市級重點監管企業納入清潔生產審核范圍。積極推動重點監管企業實施清潔生產審核,并建立對已實施清潔生產審核企業的長效管理機制。推行先進的行業清潔生產共性技術和設備。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局、市科學技術局等參與)
5.開展園區環保集中整治。
對開發區、工業園區、高新區等各類園區進行環保集中整治,要求限期達標改造,減少工業集聚區污染,實施同類企業污染物集中處理,提高行業治污水平。
(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局、市科學技術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市應急管理局等參與)
6.實施工業園區循環化改造。
全面推行循環生產方式,實施工業園區循環化改造行動,重點圍繞園區公共服務類項目、產業鏈關鍵補鏈項目推進工業園區實施循環化改造。通過集中規劃、集中生產、集中管理、集中治污等措施,推動各類園區循環化升級改造。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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