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09-27 10:18
來源:汕頭政府網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自然資源局等參與)
16.完善城市綠色出行交通網絡。
按照市委市政府“構建文明交通、共創文明城市”部署要求,推動實施全市公共交通行業三年發展行動計劃。完善城市綜合交通規劃、設計,大力開展城市交通建設、交通結構、交通組織的優化工程。加快推進便民公交體系建設,增強全市公交線路輻射能力;實施智能提升工程,完善智能公交系統,構建及時可靠的出行信息服務體系。
著力解決出行最后一公里問題,推進不同公交體系之間的便捷銜接。完善步行和自行車等城市慢行交通系統和綠道建設,引導共享交通規范有序發展,提高城市交通綠色出行比例。
健全交通影響評價制度,開展交通秩序綜合整治,優化城市交通信號燈設置和配時,著力緩解因施工、交通違法行為、紅綠燈配時不合理等引起的城市道路交通擁堵,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減少因擁堵而加劇的機動車污染。
(市交通運輸局、市自然資源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公安局等參與)
(四)全面深化工業源治理,強化多污染物協同控制
17.實施排污許可“一證式”管理。
2020年底前,完成排污許可管理名錄規定的所有78個行業和4個通用工序的排污許可證核發,實現所有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證制“全覆蓋”。納入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管控清單的排污單位,應在其排污許可證副本中納入相關應急減排措施,規定應急期間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
(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18.實行工業源達標排放閉環管理。
各區(縣)要結合日常監管、違法案件查處、污染源自動監控等,全面摸清本行政區域工業污染源分布、廢氣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準確掌握超標排放企業清單及存在問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明細目錄》要求,推行環境監測設備強制檢定,將在線監測數據作為執法依據,加大超標處罰和聯合懲戒力度。建立本轄區超標排放企業整改臺賬,實行清單化管理和銷號制度,確保整改到位。將企業超標排放問題及整改情況向社會公開。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各類工業污染源達標排放管理工作。
(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19.排查整治“散亂污”工業企業(場所)。
全面落實《汕頭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汕頭市“散亂污”工業企業(場所)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汕府〔2018〕87號)要求,按照省政府有關全省污染防治攻堅戰主要目標及重點任務完成時限要求,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整治任務。完善長效監管機制,及時復查鞏固整治成果。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改革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水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應急管理局、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參與)
20.推進工業鍋爐綜合治理。
實施新修訂的廣東省《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2019年底前,推進鍋爐(含企業自備電站)綜合整治。2020年底前,完成生物質成型燃料鍋爐專項整治工作;按國家要求淘汰每小時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未實行清潔能源改造的每小時35蒸噸及以上燃煤鍋爐(含企業自備電站),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或自主選擇關停。未穩定達標排放的燃氣鍋爐要實施低氮改造,確保穩定達標排放。
(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參與)
21.開展工業爐窯專項治理。
制訂工業爐窯綜合整治計劃,建立各類工業爐窯管理清單,加大不達標工業爐窯淘汰力度,加快淘汰中小型煤氣發生爐。鼓勵工業爐窯使用電、天然氣等清潔能源。
(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參與)
22.強化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管控。
開展火電、有色等重點行業及燃煤鍋爐、混凝土攪拌站等無組織排放清查,建立企業無組織排放治理管控清單,對物料(含廢渣)運輸、裝卸、儲存、轉移和工藝過程等無組織排放實施封閉、遮蓋、灑水等治理。到2020年,全市基本完成無組織排放治理任務。
(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負責)
23.實施建設項目大氣污染物總量替代。
根據重點大氣污染物(包括VOCs、SO2、NOx)排放總量指標審核有關規定,實施建設項目大氣污染物總量控制,按照“以減量定增量”原則,動態管理VOCs、SO2、NOx等總量指標。新、改、擴建涉VOCs、SO2、NOx排放的重點行業建設項目應當實施總量替代制度。嚴格控制區域重點大氣污染物排放量。
(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24.推廣應用低VOCs原輔材料。
按照省出臺的《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涂料限值》,規范產品生產及銷售環節。在涂料、膠粘劑、油墨等行業實施原料替代工程。重點推廣使用低VOCs含量、低反應活性的原輔材料和產品,到2020年,印刷、家具制造、工業涂裝重點工業企業的低毒、低(無)VOCs含量、高固份原輔材料使用比例大幅提升。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參與)
25.分解落實VOCs減排重點工程。
按照省部署要求,完成重點監管企業VOCs“一企一策”綜合治理。印發實施《汕頭市VOCs整治與減排實施方案》,重點推進印刷、塑料制造及塑料制品、紡織印染、家具制造、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化學藥品原料藥制造和電子產品制造等重點行業的VOCs綜合整治任務。細化分解VOCs減排目標,梳理治理工程項目,形成重點行業VOCs排放治理項目清單。到2020年,全市現役源VOCs比2015年減少1.33萬噸,其中,現役工業源VOCs重點工程減排0.34萬噸以上。
(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26.加強VOCs監督管理。
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要組織企業登陸“廣東省揮發性有機物信息綜合管理系統”平臺填報并逐年更新相關信息,摸清本行政區域內VOCs排放工業企業數量、分布、主要生產工藝裝備、VOCs生產和排放環節、治理措施及效果等情況。逐步建立全市及各區(縣)工業企業VOCs排放管理臺賬。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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